八小时工作制事实上已名存实亡?
来源:邓州人才网 日期:2017-01-12 浏览

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作为立法的8小时工作制所遭遇的尴尬在于,要么加班忍受单位的剥夺,要么投奔自由跟单位说“bye-bye!”

对于很多人来说,8小时工作已经名存实亡了。

8小时工作制曾经带给人们的那些新鲜感受:8小时之外,关于工作的一切事情都可以不考虑,老板的电话可以不接,客户的饭局可以不去,秘书的报告可以不听,在办公室里坐满8小时,然后下班走人,向人生的另外三分之二胜利大逃亡——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这世道悄悄地,变了。

当工业社会对人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办公的严格限定被后现代的工作方式所逐渐取代,作为一种立法的8小时工作制正在遭遇尴尬。

8小时的彻底沦亡

在当前的情景下,工作对人们空间、时间的控制逐渐变得松散,但更加无处不在。

一位公关公司项目助理说,8小时工作制仅仅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她的作息既不“朝九”,也不“晚五”。早上有个小懒觉睡,十点左右到办公室,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遇到项目的前两天和后两天,深夜工作就是家常便饭。唯一让她感到和8小时工作制有点交集的地方仅在于:公司按照8小时工时支付工资。

另一位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经理小波说,每到中午11点多和下午下班时间都会迎来工作的“小高潮”——派出去的通讯员回到单位,他们会带回来一些单子需要及时处理,于是又开始一阵忙碌。如果遇到出货的旺季、高峰,天天加班都是常态。

而即使下班之后,手机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因为公司、客户、合作方都会有事情找到你。全公司人的手机、应急电话都列在一个大表里,每个人都要随身携带,这样无论需要找谁,都可以随时保持联系。万一谁没有开机,找不到人,就会遭到投诉,投诉多了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一个工业形态的社会里,以生产为主,8小时工作对很多人来说还是常态。但在车间之外,整个社会呈现的是商业形态的活力,以服务为主,这对工作时间来说,就多了弹性和紧张度。

而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医生和警察,则很难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制来工作。C是某大医院的外科大夫,他在一个月之内统共12次半夜被叫醒,然后到手术室做手术。假如他在8小时之外完全脱离自己的工作的话,那是不可想象的。警察亦如此。假如我们晚上逛街被飞车党抢包,正好遇见路过的警察,假如他告诉你,“现在是我的下班时间”,任谁听了都会抓狂的。

IT业的一些老板已经习惯于在招聘的时候直接询问应聘者是否介意加班,甚至有的公司老总会告诉应聘者“想要正点下班是不可能”。IT业的一位职业人坚持认为这是劳动力资源丰富下对员工的剥削。公司里人手不够忙不过来却不肯多雇些员工,老板只有看到大家忙得不可开交才心满意足。反正那么多新人要找工作,反正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还有一些人的工作强度不是根据8小时,而是根据销售季节来区分的。某跨国公司服务工程师说他们忙的时候——比如年前正值财政季度的末尾,大部分企业的资金都需要用于支出和购买——常常加班,而闲的时候,也会在办公室里无所事事,等待下班。

创意者随时处在工作状态

电话以及网络的迅速发达,使得不少人工作的形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时间、空间的限制被打破。对于一个周刊记者来说,他只需要每周五下午前往单位开一次选题会,假如下周有稿件,那么不论是在家电话采访还是登门采访,时间都可以自己安排。如果没有稿件任务,则这一周他都是自由的,想做什么都可以。

这样的自由职业还有很多,如律师、作家、广告设计人员等等。基本上不受8小时工作制的约束。什么时候安排什么工作,都是自己说了算。此类职业多数是以计件工资获得报酬。但是,这样的“自由”日子劳动强度并不低,非外人想象的那么清闲。

对于以创意为主的行业来说,思考、策划、设计、撰稿的时候也许人在家里,但仍如置身于工作现场,休息是工作的一部分,此时,已经完全分不清楚工作与休息的区别。

现在看来,这样的自由职业越来越多,SOHO一族使得人们对工作时长的认识完全失效。假如把自由职业者每周用在工作上的时间加在一起,绝对要大于常人的40个小时。对一些自由职业者比如画家来说,即使他在阳台上晒8个小时太阳,那也毋宁说是在工作。一个创意带给他的收入甚至大于常人一个月的薪酬,不管这个创意是灵光一现所得还是冥思苦想数月而来。

这类情况与强制性加班颇有不同。强制加班型的工作属于计时付酬的劳资支付关系。这种工作的缺陷之一就是今天的事情可以拿到明天去办,只要天天在岗,倘无重大失误,工资是少不了一个铜钿的。而自由职业者假如长时间不干活,会饿死的。一位作家在退出作家协会的时候说:“作家是靠稿费活的,不是靠工资活的。”这句话,可以形象地表明二者的不同。

加班之惑

在一些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一件事情今天明天都是你来做,况且如果你今天不做,会影响下一个环节的操作,所以不得不加班加点,把今天的事情在今天处理完。而这是分内的事情,算不得是加班。

还有一些公司采取了这样的“加班”制度:如果下午5点半是正常下班时间,公司便认为5点半到6点半的工作不算加班,但6点半之后如果你还在工作就算作加班。这就可能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会把工作拖到这段时间进行。6点半以后,加班的工资每小时都会比正常上班多出一些,于是果真有人把事情拖到这么晚,虽然未必真的需要。

这样,全公司的工作节奏就越来越慢,效率越来越低。为了防止这种现象,一些公司对于员工加班,要层层审核,批准了才允许你加班。但这样的审核程序过于繁琐,而且人为因素较大,不很科学合理,也不能真正杜绝钻空子现象。

当一位职员所在的公司实行月薪制加年终奖的制度时,他每个月不管工作有多忙,都只拿固定的薪水,这是和公司在签协议时都谈好的。老板可能会在年终时把加班加点的时间考虑进去,多发点钱作为加班费。正常的情况下,公司不会让你一个人忙死,更不会让某些人闲死,所以一旦出现你连续加班2个星期甚至1个月,领导就会考虑调整你的工作量,累死累活却拿不到奖励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

你如果觉得这些制度不合理,大可以选择离职,这中间有一个自我选择的过程。如果觉得公司的承诺没兑现或是我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可以选择离开。这是城市白领们的工作现状:不稳定、高收入、工作累。

反而是有一些外资企业,规定5点半下班,超过这个时间反过来扣员工的钱,公司认为你没有合理地提高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事,认为由于你的加班增加了公司电力、物力等方面的付出。

向着人身自由狂奔而去

作为一种新“自由”的形式,这些职业已经从社会对人的控制中逃逸出来。如果细心的话,我们会发现,在这些现象中,出现一个比较清晰的分析结果:即8小时工作制的濒临破产,与社会对人的控制越来越少有关。

一直以来,社会对个体的控制是通过家族来实现的。在建立了严密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后,家族对个体的控制则是通过“单位”来实现。单位负责你的生老病死,直到现在,工会发安全套的也并不鲜见。单就这一事例,就可以看到“单位”对于私生活的侵入其实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在8小时之外,人还是不能摆脱单位的控制。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对于人身自由的控制还在于,你不能随便撂担子不干,作为“单位人”,除非自己被组织抛弃,否则永远无权抛弃组织。由此带来的问题很多,比如迁徙、婚姻、住房、医疗等等,多少会受到“单位人”身份的限制。

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之后,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外力对个体的约束越来越少,个体对人身自由的自主把握的成分越来越多。这是对8小时工作制带来巨大冲击的一个深层原因。8小时工作制是在《劳动法》里规定下来的,但是就这个法条而言,没有人认为自由职业者违法。

事实上,8小时工作制在约束人的同时,并不能达到单位利益的最大化。在许多单位,电话费的支出有多大比例是因为私事?如果有这个统计数字,那么一定是惊人的。

很大程度,很多人宁愿放弃每天8小时的常规工作,选择做自由职业者,就是为了摆脱单位对自己的控制。8小时和24小时在这里似乎已经成为判断单位人和社会人的一项标准。最大限度地追求人身自由,也许是人的天性。